其他

(一)信用体系建设

政策依据:《关于加强信用评级机构推进江门高新区(江海区)信用体系建设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


政策内容:

1、推动企业参评补助:对信用评级机构完成办理当年江门高新区(江海区)参评企业的信用初评流程,并出具信用评级报告的,按完成评级的每家次给予补助6000元;对完成办理连续两年参评企业复评流程,并出具信用评级报告的,按完成评级的每家次给予补助4000元。其中初评流程包括与我区企业签订评级合同,按照规定的评级流程确定评级结果、形成评级报告等。